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教学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科学合理地上报教材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订原则
1.征订教材须严格遵守《牡丹江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按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征订。
2.有最新出版的“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含国家部委)获奖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及本学科领域权威教材,特色教材的,禁止选用其他教材。
二、征订范围
1. 2013、2014、2015级学生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教材(已提前订购的教材,要认真核对,禁止重订)。
2. 2015级新生教材征订,各单位在系统“添加教材书目”中输入教材基本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即可。
三、征订流程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授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确定征订教材,选用我校教师自编教材的,如已经列入立项规划并通过验收的,可直接选用。
2.6月30日前由主讲教师确定所需教材,系主任汇总并确认教材相关信息。
3.7月1、2日由各单位教学秘书使用教材管理系统(http://10.10.10.242)录入教材信息,7月3、4日各单位教学院长在教材管理系统中审核教材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院长签字后于7月6日报教材科。
4.审批通过的教材,如确需修改,必须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教材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材科,一份教学单位自存备查。
5.7月10—7月20日各单位通知2013、2014级学生登陆系统选定选修课教材。学生选定系统关闭后,教学秘书在“生成教材订单”模块导出打印,各单位自行留存。
6.忘记密码的学生到各单位教学秘书处进行密码初始化。
四、教材发放
1.学生教材发放:
2013、2014级学生教材发放时间为8月22日、23日。由各单位教学秘书、教材科、黑龙江思源伟业图书经销有限公司三方通过教材管理系统确认发放,请各单位按时领取。
2015级学生教材拟于9月10日、11日发放。
序号 |
时间 |
教学单位 |
1 |
8月22日 8:00—11:00 |
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2 |
8月22日 13:30—16:30 |
历史与文化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
3 |
8月23日 8:00—11:00 |
西方语言学院、应用英语学院、东语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
2.教师教材发放:
教师教材由教学秘书统一到教材科领取,由教学秘书、教材科通过教材发放管理模块进行发放。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材征订工作,各单位教学秘书在暑假期间请保持手机开机,方便教材变更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