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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14-09-28 11:35  

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管理细则》(附件一)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管理细则》、《牡丹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牡丹江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开展该项工作,加强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论文成绩的评定标准,切实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学生科研创新能力。

二、各学院应结合本院实际科学制定《2015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将对各单位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管理及成绩认定进行全程监管。2014年10月24日前将《方案》及2015届学生论文选题结果(包含学号、专业、姓名、指导教师)上报教务处。选题过程一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研究同一方向的学生由学院指派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教师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指导学生名单。

三、为营造良好的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将于本学期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的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7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系统将为每个学生分配四次自检机会,学生可根据论文进展情况及指导教师意见,在论文答辩前完成自检工作,最终结果按以下规定处理:

(1)文字复制百分比≤30%的学位论文(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对其学位论文检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学生(C类),由学院论文指导答辩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需重新撰写;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需由学院论文指导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学生(D类),由学院论文指导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生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需由学院论文指导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3.优秀论文检测标准

各二级学院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总数不超过毕业学生总数的15%,教务处将对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4.建立大学生学士学位论文数据库

为避免学生学士学位论文校内抄袭,与中国知网协商,拟将我校近三年学生学士学位论文存入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论文数据库中,请各二级学院在10月24日前上交近三年学生学士学位论文的电子版,按年份建立文件夹,毕业论文(设计)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题目”。

5、信息录入

教务处统一为各学院指定检测账号和密码,并根据学院上报参加毕业论文学生人数分配检测篇数。各学院需确定参加论文检测工作指导教师名单(需填写附件二)和学生名单(需填写附件三),确定无误后在10月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教务处,电子版导入系统。

6、相关要求

(1)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在参考学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检测结果与学院论文指导委员会审定意见相结合,制定本学院管理规定,并向全体学生和教师公布,做好安排指导工作

(2)2015届毕业生学生学位论文必须参加检测,否则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学生本人自行完成论文提交检测工作,指导教师根据检测报告情况填写审阅意见。

(3)学校将通过“检测系统”平台即使了解全校学生论文检测情况及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情况。请各学院发现问题即使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

四、为做好启用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的准备工作,经与“中国知网”协商,决定开展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1、培训时间:2014年10月9日(周四)下午2:00

2、培训地点:综合楼301室

3、培训对象:教务处实践科管理人员、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系主任。

4、培训内容:“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介绍;检测指标体系;使用流程;具体检测操作。

五、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于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将本院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质量分析报告、2015届学生学士学位论文成绩汇总表、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两表格中包含学号、专业、姓名、题目、指导教师、成绩)、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电子表上报教务处

六、请做好2015届学生学士学位论文院内存档工作,存档文件包括学生选题论证报告、成绩评定表、学士学位论文、论文查重报告。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过程材料和答辩材料等由指导教师留存备查。

七、请各二级学院在2015届学生离校前将毕业论文相关费用打入师生农行卡中。

八、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wcyangy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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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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