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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5-23 13:06  

为规范教室管理,提高教室使用效率,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私自占用教室

1.教室资源为学校宝贵的教学资源,学校教室一律不对外出租、出借,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未经允许,私自占用教室。私自占用教室影响正常教学者,将按照学校教学责任事故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严禁以各类活动之名,将教室外借至校外机构开展各类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

二、严格履行教室借用手续

1.各单位开展各类活动借用教室的,需办理借用手续,具体程序为:使用单位填写教室借用申请表(见附件),写清事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901室)办理借用手续。各学院学生活动借用教室由书记(副书记)签字、教学活动借用教室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各处室借用教室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2.各单位借用教室,要如实填写使用用途,并对活动内容负责,如发现为校外机构借用教室开展各类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者,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3.各单位借用教室后,要将教室桌椅摆放整齐,将垃圾、黑板、门上的字迹、粘贴的纸张清理干净,确保教室卫生。

三、加强学生自习教室管理

1.学校继续开放文科楼、综合楼、五角大楼一至三楼阶梯教室供全校学生自习使用(文科楼115、综合楼301、302除外)。

2.如有安排学生集中进行晚自习的学院,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将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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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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