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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意见
2015-12-09 12:41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1.选修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涉及学生较多的选修课程,如需作统一时间安排的,可由教务处考务中心协调处理。

2.考核方式为全过程的课程,最后一次测验可安排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也可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各学院可视学生考试科目数量来定。

3.第15教学周之前(含15周)结课的必修课程,在保证考试周内有专业课考试的情况下,可在课程结课一周后提前安排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等考试要求需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执行。

4.1月4日——1月8日为期末考试周,1月4日—1月5日为公共课考试时间。1月6日—1月8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要求各专业、年级至少有一门专业课程安排在此时间内考试。

二、组织管理

1.教务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监控,负责全校公共课程的考场、监考安排。

2.各二级学院的专业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组织安排实施,非考试周集中考试的课程考试安排,要提前一周报教务处考务中心,电子信箱:jwcljh@126.com。考试周集中考试安排,由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排考,应在12月15日前对学生公布,考试安排一经确定不允许随意更改。

3.各学院要对学生缓考申请严格把关,无极特殊情况,不批准缓考。

三、命题要求

1.由试题库组题的考试科目,任课教师要及时更新维护,认真审查试题的重点、难点及分数分布比重,确保试卷组题的科学性、规范性。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试题库组题工作,试题由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打印中心印刷。试题库组题地点综合楼-908室。

2.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试题难易度要适中,各题型分数分配不宜过分集中,应以90分钟的平均答题速度做为参考确定试题题量。

3.实行开卷考试的课程,命题应全部采用开放性试题,杜绝出现可以从参考资料中找到直接答案的试题。

4.做好试卷的校对、打印、领取、保管工作,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各学院统一由具体负责人到教务处领取印刷完毕的试卷。

四、取卷、阅卷要求

1.所有考试试卷(含公共课)的取送地点、阅卷地点均在开课学院。阅卷时间1月4日—1月10日。各二级学院要设立专门的阅卷室,自行负责本院所有开设课程的阅卷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阅卷登记工作,1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试卷取送地点、阅卷室地点和负责人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2.教师应严格按“阅卷规则”(附件1)批阅试卷,严禁随意加减分、送人情分;批阅试卷一律使用阅卷室提供的红色圆珠笔,书写要工整、清晰,成绩统计要准确无误。

五、成绩评定

1.采用结构分的课程,平时成绩构成按期初所报考核方式所设置的比例执行。

2.平时成绩应根据学科专业以及课程特点,可综合考虑学生的考勤、作业、课堂讨论、实验报告、课程论文、随堂测验等多方面情况。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选取适当的方式考核平时成绩,平时成绩要求考前报送,考后报送无效。

3.使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网址:jw.mdjnu.cn/jw)进行成绩录入,教师使用工号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左侧“成绩录入”,然后点击“分课程按上课班级成绩录入”将看到学生成绩录入界面,进行成绩录入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点击“暂存”后成绩能修改,“提交”后不能进行修改;

(2)请不要连续点击暂存按钮和提交按钮,避免成绩重复提交;

(3)所有学生的成绩都录入完成后才允许提交。

4.成绩录入时间12月21日至1月11日,各学院教学院长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成绩认定工作,步骤为登录系统——点击左侧“成绩认定”——点击“由原始成绩认定为有效成绩”逐门课程进行审核。纸制成绩单报送时间为1月11日10:00点前。

六、考试相关材料的装订及存档

1.试卷装订顺序:(自上而下)

试卷封皮→样卷(空白试卷)→学生试卷

2.公共课试卷,由开课学院批阅、登分完成后,送至教务处试卷库存档;专业课试卷由二级学院自行存档,试卷留存时间为5年。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命题、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组织和考试过程的检查巡视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各学院要召开期末考试专题工作会议和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宣讲《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办法》(附件2)、《牡丹江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附件3),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使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明确期末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监考工作职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3.考前各学院对学生要加强诚信和考试纪律教育,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签订诚信承诺书、学习《牡丹江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考试相关内容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诚信教育,尤其要将考试的具体要求(携带身份证;手机关机)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的办法有全面的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

4. 每场考试前各学院要按照考场座次表(系统可打印)安排学生的考试座次,清理课桌上所有物品,将身份证放在桌面上。监考教师认真核对考生的证件。

5.每个考场要指定一名教师做主监考,负责领取试卷,划分同一考场每位监考教师主要负责的区域,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6.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领导班子要全员参与,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12月21日前报教务处考务中心),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巡视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考试、阅卷情况日报告制度,每日由以书面形式(附件4)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7.监考教师发现作弊者应当场处理,责令其停止考试,没收其试卷,当场做好作弊情况记录,并于考试结束后报送教务处。

8.本次期末考试,学校将严肃考风考纪做为重点工作内容来抓,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督查。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先民

副组长:杨春文、张际绯

成 员:王德义、孙英杰、周传胜、王明莉、宋伟新

纪检监察组:周英慧、马少霞、王大鹏、关 鑫、张国海

考务办主任:王明莉

成员:梁际华、张衷平

2.学校巡视

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巡视组(附件5),巡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对二级学院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检查各二级学院巡视组织安排及教师监考、阅卷工作质量。

九、其它

1.参照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做好重修成绩报送和学生缓考申请审批工作。

2.考试违纪举报邮箱:mdjnujwc@163.com;举报电话:6511918,6516008。

3.缓考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周六、周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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