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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意见
2016-12-01 12:37  

为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对期末考试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先民

副组长:刘小辉

成 员:周传胜、各二级学院院长

纪检监察组:马少霞、王大鹏、张国海

考务办主任:王明莉

成 员: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考务中心工作人员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2.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考试工作。宣传落实考试相关要求,安排领导小组成员检查本院考场的监考、考场纪律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教务处。

(二)具体实施

教务处考务中心负责全校公共课程的考场、监考安排。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开设的专业课程的考试组织和实施。包括组织命题、印制和分装试卷、考试日程安排、监考安排、考场巡视、评阅试卷和试卷归档等环节。

二、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考查课、选修课、实验实训课、技能类课程和大学体育可在结课后随堂进行。

第19周考试周考试所需考场,由教务处考务中心统一调配,其他时间考试所需考场,由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教务科借用。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在考前教育、监考培训、命题制卷、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各个环节上,按照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使用试题库组题的课程,二级学院督促授课教师提前进行试题库的更新。不使用试题库组题的课程,课程教研组或任课教师应拟定题量适中,难度相近的5套试卷以供抽选。

试题库组题地点设在综合楼-908室,试卷样卷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负责审核,确认无误签字后交教务处印刷。

试卷质量是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了审核评估的做好准备工作,命题前,各学院要召开命题教师工作会议,要求命题教师严把命题质量关,把握好试卷的题量和难度。除了对试卷质量严格把关,做好命题和排版工作之外,也要注意考试相关材料的装订和存档工作。在接收试卷前要对试卷等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组织检查,阅卷和相关材料的填写不符合存档要求的要严格把关,必须进行整改后通过审核方能进行装订、存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在考前要安排召开专门的教师培训会和学生动员会,做好制度传达、宣传教育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凡缺课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

3. 各二级学院在安排专业课期末考试中注意以下几点:

(1)科学安排考试时间,避免出现同一班级一天里连续两场考试或两门课程的考试时间相距过长的现象,以隔天考试为宜。

(2)每个教学班在第19周考试周内的考试课程不应超过4门(含公共课),超出课程由二级学院选择适宜时间提前安排考试,考试安排考前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3)有重修学生的课程,要在安排考试时避免与正常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并将重修人数确定准确。

(4)有重修学生的科目,考试人数一定要将重修学生人数包含在内,避免出现试卷份数不足的现象。

4.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所分配的教室(附件1)在教务系统中安排本学院期末考试,各学院务必于12月5日前安排完成全部考试并公布,以便学生做好离校准备。

5.考试前,各学院要将监考安排准确地通知到每位教师,召开监考教师会议时,要强调监考职责与纪律要求,杜绝监考迟到、缺席现象。学校巡视组(附件2)将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6.教学秘书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安排、布置和完成各项工作,督促教师完成命题、阅卷、成绩报送工作。

7.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考试期间设立纪检举报电话:0453-6515566,师生可举报考试中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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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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