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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2016-09-01 12:31  

 

 

专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创新能力与提高社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校本科生的专业实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实习的目的与任务

专业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实际操作,巩固和拓宽所学的理论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竞争力,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实习的任务: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和调查报告。

()实习日记:实习日记要逐日填写,内容包括日期、当日实习内容、实习收获、体会及存在问题。  

()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学生应认真做好总结,提交总结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

()调查报告:要求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完成一篇关于社会或本专业方面的调查研究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通过此项实习,学会从事社会调查和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专业实习的类型与时间安排

(一)专业实习的类型包括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实习活动,主要包括生产实习、野外实习、金工实习、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专业实践与考察等。

(二)专业实习时间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该专业特点确定。

三、专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一)实习基地的选定

实习基地是实习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各专业应按照学科专业特点,本着“专业对口、就近就地、相对稳定、互利互惠”等原则,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场所落实应满足《专业实习大纲》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实习教学可在实习基地或与本专业教学内容相关的单位中选择安排,原则上学生在所建基地实习人数不少于本专业人数的40%

(二)实习前准备工作

1、学校成立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专业实习工作。教务处负责起草专业实习指导性工作文件,审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审核专业实习经费预算,协助各学院建设专业实习基地。

2、各学院成立相应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学院长、系主任、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指导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3、各学院在进行专业实习的前一个学期末制定专业实习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经主管副院长审核后送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4、各学院在实习前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或修订实习大纲。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配备和职责;对学生的要求;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纪律安全与注意事项等。

5、拟定实习方案,组建实习团队(8-10人为一组)。包括:实习工作具体专业、人数、分组(指定一名学生为组长)、实习形式、内容、要求、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单位联系人(含联系方式)、指导教师等,并于专业实习开始前半个月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思想作风正、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担任,提倡本科生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二体合一”的互动式实习管理机制,指导教师指导专业实习的同时也指导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工作,文科师生比为1:30,理工科师生比1:20

6、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安排实习的各项工作,对学生进行实习培训及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计划、安排、实习纪律及注意事项,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使家长了解学生实习动向。

(三)带队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根据《专业实习大纲》和《专业实习计划》的要求,落实各项实习工作。

2、认真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实习工作实施方案,随时了解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的情况,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原则上指导教师每周要以实地检查或电话问询等方式与学生或实习单位联系一次,并做好工作记录。

4、指导学生记好实习工作日志、实习总结及调查报告,布置一定的思考题或小的专题作业。

5、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谨防各种事故发生,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学院和教务处。

6、认真完成学生的专业实习成绩考核、评价和总结等工作。

7、在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应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实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要有当地三甲医院证明或书面报告等材料,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地点)。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实习的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实习过程中要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导,认真开展实习工作,做好实习记录,及时撰写实习日记、个人总结和调查报告。

3、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在学院实习动员会前二周内,向学院提交《分散实习申请表》和《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期间每周要向学院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实习工作情况。

4、遵守学校实习安全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以及现场的安全制度。

(五)实习经费

本科生专业实习经费开支实行专款专用,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业实习经费按各专业学生数及生均经费数从学校教学业务费中支出。专业实习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给本校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指导费、支付给学生的、保险费、交通费、印刷费及动员、总结表彰等费用。因专业需要赴外地实习的学生,实习经费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生均实习经费数。

四、实习考核及总结

1、专业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任何类型的专业实习都必须认真进行成绩考核与评定。专业实习成绩按五级评定标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2、各学院要从学生的实习态度、工作能力、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评定成绩可依据学生的实习总结、实习日记、调查报告、现场操作、完成作业及实习单位的评语意见等材料。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对学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考核方法: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专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实习小组评议、学院指导教师评价三方面构成,最后由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成绩评定要客观、科学、合理、公正,原则上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成绩的比率,优秀者应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30%。

4、因故请假,时间达整个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必须补齐。无故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课程实习、毕业实习不合格者,参与下一届重修。

5、各学院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便改进实习工作。

6、实习结束时,各学院或专业要召开实习工作总结大会,及时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写出书面总结。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应包括《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和建议等)与学院专业实习总结一并交教务处存档。

7、材料归档

1)《学生专业实习手册》由学院汇总存档。

2)《专业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原件存入学生档案,复印件由学院汇总存档。

3)《实习专业大纲》同专业实习方案、专业实习总结、学生专业实习成绩汇总、相应评定标准等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指导教师指导记录由各学院汇总存档。

五、实习安全职责

(一)实习前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本人签订三方实习安全协议。

(二)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及指导教师负责定期对专业实习安全进行检查。

(三)学生在专业实习前,学院要为每位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

(四)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有关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生产安全等教育或培训,提高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以防发生意外。

(五)实习过程中安全教育日常化、制度化,指导教师为学生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每个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

(六)实习小组组长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对学生离岗离职、意外事件等情况不得迟报或瞒报。

(七)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原《牡丹江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条例》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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