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高等学校师范生必修的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践课程,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对培养师范生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师范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教育实习工作,加强对教育实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与任务
教育实习的目的:通过系统设计和有效指导,促进师范生深入体验教育教学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师德素养和职业认同,更好的理解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班级管理与学生指导等能力,为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持续的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教育实习的任务: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研工作实习、师德体验四个方面的内容。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认真做好总结,提交总结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
(一)教学工作实习
师范生必须参加与本专业相关学科课程的教学,包括研究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讲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授课不少于10学时(不包括备课、试讲、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完成教案不少于10学时,观摩和听课总时数不得少于10学时,录制30分钟的授课视频(含说课内容)。每个实习学生须参加观摩,学习学校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并相互听课,并做好详细记录。通过实习,初步掌握中小学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班主任工作应贯穿教育实习始终。实习学生要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个实习生都必须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交原班主任审定后实施。实习生做班主任期间,要了解1—3名学生的具体情况,并做出具体分析,要在原班主任协助下组织指导一次学生主题班会或有效的班级、团组织活动。实习结束时要将实习班主任工作做出书面总结,作为评定教育实习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教研工作实习
实习期间,师范生应协助实习学校组织开展教学管理、教育调查等工作,参与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参与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及共青团、少先队等管理实践,观察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来自教学一线的资料和素材,完成3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要对中学教学传统、教学现状、教学动态、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心理以及优秀教师的先进经验等进行综合研究。通过此项实习,学会从事教学调查和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四)师德体验
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结对等形式提升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完成2000字以上的师德体验报告。
二、教育实习的组织领导与职责
教育实习工作由主管教学的校长领导,教务处负责全院教育实习的组织协调工作。二级学院建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实习工作,各实习生要按实习学校或班组成立实习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统筹全校教育实习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实习指导性工作文件;审定教育实习实施计划;审核专业实习经费预算;协助二级学院建立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检查教育实习工作情况,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二)二级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二级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负责教学的副院长、教材教法课教师、教学秘书及辅导员5—7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专业教育实习大纲(含实习的目的、性质、任务和要求;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教育实习课程标准、评价标准与成绩评定;实习安全纪律与注意事项等)及工作计划;联系安排实习学校;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督促检查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巡视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考核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进行教育实习总结。
(三)实习小组组长职责
实习生实习期间按照实习学校或实习班级组成实习小组,实习小组设组长1—2名。实习小组组长职责是:组织执行本组教育实习计划;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经常同双方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争取切实有效的指导;协助本组实习生进行教育实习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经验;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的生活、工作、教学和健康;遵守实习生守则。
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和指导教师职责
教育实习施行“双导师制”,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在教育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实习指导教师的素质、态度、组织协调能力对实习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学院应认真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并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指导实习能力的教师担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师生配比为1:20。
(一)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院的声誉,要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实习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实习工作,实习期间要听实习学生的试讲和讲课,并参加评议学生的工作。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情况,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要做好教育实习的总结工作,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期间要和实习学校经常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实习当中出现的问题。
(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向实习学生介绍实习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帮助、指导、安排实习生的见习和实习工作;传授教学经验,介绍班主任工作经验,对实习学生进行思想、业务指导;审核批准实习生的课堂教学教案和各种实习工作计划;听实习生讲课并主持评议其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写出评语。
四、教育实习时间安排及学生实习资格考核
教育实习时间:教育实习累计不少于18周,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学生进入实习学校前一周各学院进行实习动员,进入实习学校后,一般第一周用于听课、备课、试讲,第二周开始讲课,结束前一周用于总结、写教育调查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各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师范生在实习前必须通过相应课程学习和从师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教育实习环节。
五、教育实习总结
(一)实习生个人总结
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都应总结自己在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和存在的问题,虚心征求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和本组实习同学的意见,完成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二)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可在各带队教师汇报材料的基础上拟定,由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成文后交学院教务处。内容应包括:教育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质量的分析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学院及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六、选择建立实习基地
建立长期稳定、多样化的教育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应具备良好的校风师风、较强的师资力量、丰富的课程资源和教改实践经验,确保能为师范生提供充足的实践岗位、充分的实践机会、有效的实践指导和安全健康的实践环境。每个实习基地学生实习人数不得超过20人。
七、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和评定标准
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实习阶段的重要内容,要以指导教师评价为主,兼顾小组评价、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和实习单位评价,全面客观的对学生实习进行评价。
1、自我评价:实习生本人根据自己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和体验,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自我鉴定。
2、小组评定: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在个人鉴定的基础上,结合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小组评定。
3、学生评价:按照不同专业特点,实习学校的学生在各学院制定的“学生评价表”上打分后取平均值,要求至少20名学生进行评价。
4、指导教师评定:各学院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写出评语,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评定表”。
5、实习学校对实习生综合能力的评价:实习学校对每名实习生的综合能力给出评语,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评定表”。
6、二级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评定:根据第1、2、3、4、5项结果,结合实习生的日常表现,评定实习生最终的实习成绩,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表”。表中的评定等级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记载。
7、成绩评定要客观、科学、合理、公平,原则上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生的比例不得超过专业人数的30%。
八、教育实习的材料归档
归档内容: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调查报告、师德体验报告、班会及录课相关音像材料等,建立教育实习档案袋制度,要求每人一袋。
九、实习生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明确认识实习目的和意义,端正实习态度,积极热情参加教育见习、实习,严肃认真对待实习工作,认真完成教育实习的各项任务。
3、虚心向中学教师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备课、讲课,耐心辅导答疑,仔细批改作业,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热情地关怀实习学校学生的成长进步,耐心细致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尊敬指导教师,尊重实习学校职工,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积累资料,注意总结经验。
6、遵守学校教育实习的各项规定、安全纪律要求和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请假。实习期间,病、事假超过实习时间1/3者,教育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7、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教育实习,要有地方三甲医院证明和书面报告,相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情况,应经实习学校负责人同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地点)、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实习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8、爱护校誉,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对实习学校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均须与各学院带队教师研究后提出,不得任意批评指责。
10、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将统一使用的教育实习材料上交各学院带队教师,以此作为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以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条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