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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试行)
2017-06-07 20:45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本科教学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障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执行规章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长效机制,培养教学管理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不断提高本科教学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业务知识精通、工作作风优良”的教学管理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学校事业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学业发展,保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措施

(一)教学管理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1.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大力强化课堂阵地意识,坚决抵制和杜绝一切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在教学活动中出现。

2.坚持立德树人,依法行政,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其成为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以师生为本,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3.树立服务型教学管理的理念,自觉维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认真分析和着力解决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关注集中、反映强烈的教学突出问题,以优质的服务推动本科教育事业发展。

4.积极推进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和教学管理创新,完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和支持师生发展的保障体系。

(三)教学管理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把调查研究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5.教学管理坚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凡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和吸纳师生意见。

6.坚持“三段式”教学检查制度和教学管理干部联系二级学院制度,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一线检查、走访和调研。

7.坚持深入课堂听课制度,副处级及以上教务管理人员每学期不少于6次,科级教务管理人员不少于4次。

8.各学院领导班子应建立和实施教研室联系制度、学生班级联系制度,深入了解师生需求;各学院应经常开展面向教师、学生的调研座谈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各学院应及时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加强对学业预警学生的信息服务和沟通联系。

(四)教学管理要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化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效率。

9.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文件、通知、办事流程等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教学管理各项活动严格按学校规定和程序办理。

10.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减轻基层教学单位的工作压力和负担;精简教学管理会议数量,克服形式主义和繁文缛节,提高会议质量;进一步提高文件、通知、工作简报质量,进一步消除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五)教学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廉洁奉公”,积极维护学校和师生利益,强化教学管理的执行力。

11.熟知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文件,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并积极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任务,所在单位应按照学校和本单位的规定,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考核。

12.坚持热情、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切实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日清日结、周清周结、月清月结”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问题。

13.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4.主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教学工作风气,坚决抵制“说情”、“照顾”等不良风气,违反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5.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和学校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活动。

三、保障措施

16.切实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注重师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反馈。

17.对于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营私舞弊、师生屡次投诉的教学管理人员,按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调离教务管理工作岗位。

18.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引导教学管理人员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重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管理理论、业务知识尤其是高等教育改革新形势、新精神、新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高素质的教学管理队伍。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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