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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课堂教学礼仪规范
2017-08-19 20:14  

 

一、教室课堂教学礼仪规范

1.上课(上课铃响后)

(1)教师发出“上课”口令; 

(2)班长发出“起立”口令;

(3)全班起立并向老师致敬“老师好”,师生互敬鞠躬礼;

(4)教师发出“请坐下”口令,正式开始上课。

如果两节课连上,课间休息前,教师发出“休息”口令,师生休息;休息结束后,教师发出“上课”口令,开始上课。在讲授外国语相关课程的教室内,师生可以使用外国语进行相关交流。

     2.下课(下课铃响后)

(1)教师发出“下课”口令;

(2)班长发出“起立”口令;

(3)师生互致“再见”,行鞠躬礼。

二、场地课堂教学礼仪规范

1.上课(上课铃响后)

    (1)教师发出“上课”口令; 

(2)学生集队,学生队长整队(立正、报数、报告);

    (3)教师带队上课。

如果两节课连上,课间休息前教师发出“休息”口令,师生休息;休息结束后,教师发出“上课”口令,开始上课。

2.下课(下课铃响后)

    (1)教师发出“下课”口令;

(2)学生集队,教师简要小结;

(3)师生互致“再见”。

三、教师仪表行为礼仪规范

1.衣着整洁、朴素大方、自然得体。不得穿短裤、拖鞋、背心、超短裙、透视装等不雅衣饰进入课堂(田径、游泳、健美操等特殊课程除外);

2.化妆自然、健康、端庄、大方;

    3.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礼貌,板书规范整洁;

4.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不延时,按时完成教学内容;

5.因事、因病需调课时,应先向所属学院领导请假,履行停串代课手续,报教务处审批,按审批结果执行。

四、几点说明

1.教师在课前5-10分钟到达授课地点,准备好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学生名册等材料,并检查和开启电源、投影、语音等教学设备和教学辅助设施,做好上课准备。课前5分钟班长报告课堂出勤情况,教师考勤。

2.除运用信息化教学方式需要使用手机互动的课堂以外,师生必须关机。否则,课堂上教师使用手机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课程,学生使用手机扣除平时分。

3.所有听课看课人员,必须与师生一样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礼仪规范。

4.本礼仪规范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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