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202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7号)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资格审查,拟推荐李华等5名教师参加教育厅遴选。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7日—1月21日。
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3-6512895
电子信箱:jwcshizike@126.com
教务处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