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针对部分教师课前不考勤、部分课程学生迟到、缺席率较高等问题,学校要求各学院及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加强对学生出勤的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第四款要求,“严肃课堂教学纪律,严抓学生出勤率。认真做好学生考勤,组织好课堂教学,抓好课堂秩序”。
2.考勤结果的运用。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考核方式安排,严格按照考勤结果评定学生平时成绩,并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要求,“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时三分之一者,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记”,确定学生考试资格。
3.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课堂教学管理工作,每周对所有在授课程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排名、通报(本学期从第一周开始)。发现问题及时与授课教师及学生辅导员进行沟通,及时改进。
4.各学院要将学生出勤情况汇总(附件1)表作为教学管理基本信息保存,作为教师教学、学生班级及教学管理工作表现的基础材料,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的出勤情况汇总表进行抽查。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